
为加快建立农村工作新机制,进一步优化农村资源配置,拓展村级发展空间,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10月23日,天长召开全市村级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动员大会。天长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相关负责同志,各镇(街道)党(工)委书记、镇长(办事处主任)、人大主席(专职副主席)、组织委员,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滁州市委常委、天长市委书记陈书华到会并作重要讲话,他说,行政村区划调整工作作为农村综合改革重要配套措施之一,是省市委部署的重要政治任务。新街镇、杨村镇、铜城镇等在全市先行一步,已经先后进行了村级区划调整工作,为面上推开积累了丰富的可操作性经验。他指出,全市村级区划调整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科学规划、依法实施、稳步推进,努力实现村级区划布局合理、服务功能增强、农民负担减轻、社会资源整合、基层政权巩固、经济快速发展的总体目标;要按照有利发展、方便管理,依法调整、尊重民意,合理布局、规模适度,因地制宜、整村合并的原则开展村级区划调整工作。调整后的行政村人口原则上控制在3000—5000人左右。他强调,村级区划调整工作必须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在具体操作中,既要合力推动,又要充分发动群众;既要依法办事,又要尊重民意;既要加快进度,又要保证质量;既要推进改革,又要保持稳定。要注重加强区划调整后的村级党组织建设。及时建立健全区划调整后的村级党组织,党员数在50人以上的村要成立党总支。要把行政村区划调整工作与村级班子建设结合起来,尤其是把村干部尤其是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配备安置好。村“两委”一般各由3至5人组成,“两委”总人数不得超过7人。在此交接期间,新设立的村“两委”原则上可超职数配备,待第七届村“两委”换届时,再按规定职数选举产生新一届村“两委”。
会议由天长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庆宁主持,他说,各镇(街道)要严格按照市《意见》精神的要求,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各项工作要迅速启动运转,财务、财产和档案移交要立即着手进行安排。市几个班子领导同志要深入各自联系点,检查指导调整工作,及时帮助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天长市村级区划调整工作平稳、快速完成。
(来源:天长市委组织部 李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