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我市2008年度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公告如下:
选聘数量、对象。根据省里安排,我市2008年度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总数为60名。其中,天长市9名、明光市9名、全椒县8名、来安县8名、凤阳县10名、定远县10名、南谯区6名。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重点是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获得院(系)、校(含校直部门)以上表彰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选聘。
选聘任职。选聘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
选聘程序。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个人报名或组织推荐、资格审查、考试、组织考察、体检、公示、决定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进行。其中,报名工作从现在开始到5月25日前结束。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所就读的学校报名;省外高校的滁州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其所在的县(市、区)组织部门报名;琅琊区没有选聘计划,琅琊区毕业生可报考我市其它县(市、区)。
选聘工作的条件、待遇保障政策等具体情况,请登陆“安徽农组园地网”和“安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滁州先锋网查询。市选聘办咨询电话:0550—3022751;电子邮箱:czxpb@126.com。
附件:安徽省2008年度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
安徽省2008年度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公告
关于做好选聘工作的通知
滁州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
任职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08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