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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县制定选聘生教育管理工作10项规定
发布时间:2008-10-24 选择字号:

为加强对选聘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努力帮助其缩短适应期, 尽快进入角色,并发挥好作用,确保选聘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来安县根据《安徽省选聘生管理暂行办法》(皖组字〔200824号),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选聘生教育管理工作10项规定:

1、选聘大学生要坚持在村工作,每月工作时间不少于22天。县选派选聘办将定期或不定期采取走访、固定电话查询等方式,对选聘大学生在岗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无故脱岗、离岗未请假或无正当理由拒不接电话的,一律视为不在岗。乡镇机关和其他单位不得借调使用选聘大学生。

2、选聘生日常教育管理由乡镇党委负责, 乡镇党委书记是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乡镇党委要明确一名班子成员负责选聘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选聘生确需请假或因工作需要外出的,须经村、乡镇批准,并按时销假;请假超过一周的,须经县选派选聘办批准。

3、选聘生要坚持工作报告制度,每季度要将对自己所开展的主要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经乡镇党委分管领导审核后,于下季度首月5日前报送县选派选聘办。每年要将工作总结和第二年工作计划报选派选聘办。

4、实行选聘工作例会制度,县选派选聘办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选聘生工作例会。交流经验,开展学习讨论,提出工作要求;乡镇一般每月听取一次选聘生工作汇报,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5、要坚持信息报送制度,选聘生每月要结合工作实践将一些好做法、好经验形成文字材料,报送县选派选聘办,内容、题型、字数不限,每月至少一篇。县选派选聘办将对报送材料进行登记、整理,年终对信息采用情况进行通报。

6、要加强对选聘生的教育培养。县选聘办每年将对选聘生进行了一次集中培训;要建立“2+1结对帮带制度每个乡镇、每个选聘生任职村都要有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联系选聘大学生。要安排选聘生参加每周镇(乡)干部早会,每周安排一天时间到镇(乡)的党政办、计生办、信访室等部门跟学习,每月参加一次乡镇干部集中学习活动。选聘生可列席村“两委”会议,并安排一定的具体工作。条件成熟的,可按程序选配进入村班子。

7、选聘生要注意加强学习,认真制定学习计划,并做好学习笔记。选聘生在村期间要认真记工作日志,把每天的工作、学习情况记载下来。字迹要工整,内容要真实,并妥善保管。县选派选聘办将定期不定期对工作日志进行检查。选聘生每半年要写一篇心得体会文章,报选聘办审阅。

8、选聘大学生在村任职期间,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村规民约,做到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尽心尽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日常生活本人自理,不给群众和村里增加负担,不接受群众馈赠。

9、建立选聘生年度考核制度。比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对选聘生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工作由县组织部门会同乡镇组织实施。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中,选聘生要向本村党员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述职,并进行测评。考核结果将向选聘生本人反馈,并报上级组织部门备案,记入其人事档案。同时,作为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     

10、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注意交通和食宿安全。乡镇要按照保障安全、有利工作的原则,负责安排好选聘生的食宿场所,加强对选聘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日中午不得饮酒,不要在夜里往返乡村,不要带病勉强工作。涉及选聘生人身安全等重大事项,要及时逐级报告。对隐瞒不报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来源:来安县委组织部  作者:吴成江/本站编辑:徐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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