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委管理的职务人选实行考察预告制的试行意见
一、预告范围 凡考察市委管理的职务人选,一律实行考察预告制。 二、预告内容 考察任务,考察组组长、成员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联系方式,受理来电来访时间等。 三、预告方法 在进行考察前,通过张贴告示等办法将预告内容向社会公告。 四、具体要求 1、考察组安排专人听取和受理干部群众的来信、来电和来访工作,并认真登记,如实做好记录。考察结束后,连同调查核实情况一并向市委组织部汇报。 2、考察组对所反映的情况和举报的问题要进行认真分析,需要调查核实的,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 3、考察组成员要严格遵守纪律,对反映问题的人员和反映的内容要严格保密,对泄密者,要及时查处,严重的,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