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椒县印发了《关于严禁乡镇干部“走读”的通知》,对乡镇干部“走读”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
一是乡镇干部每周至少在镇住四宿,因公出差、学习等特殊情况除外;
二是乡镇干部要实行驻村联企制度,深入基层,为群众和企业服务;
三是严禁各乡镇发放非工作性交通补贴和包租车辆接送镇干部上下班;
四是县纪委监察局要不定期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明查暗访,对违反规定擅自“走读”的,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五是将乡镇干部执行严禁“走读”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年度考核,一同奖惩。
(来源:《滁州日报》 作者:朱长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