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政务公开的行政法规,它从法制高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是我们各级政府的一项基本义务。深入学习贯彻《条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不仅可以防范社会各界参与经济活动的风险,降低政府行政管理成本,改善我市投资软环境,还有利于进一步畅通政府与群众的联系渠道,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甚至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从而赢得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夯实执政基础,促进社会和谐。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有利于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公开政府信息,让社会各界了解政策规定、政务信息,有利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促使政府提高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民主行政的水平。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有利于强化执政为民。公开政府信息,能够有效地促进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主动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民主、法治、效率和群众观念,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施政,也能够引导群众了解和参与政务活动,促使政府工作人员对人民负责、服务人民群众、提高人民满意度,真正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公开政府信息,畅通广大群众对行政权力运作的监督渠道,依靠群众对行政权力及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进行直接监督,能有效防范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从源头上夯实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基础。
《条例》颁布以来,我市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以建设法治政府、阳光政府、效率政府为目标,以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为宗旨,主动克服各种困难,积极做好《条例》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特别是今年初以来,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及公共企事业单位集中近三个月时间,全面清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新建的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对外发布,全市1139个单位共编制、发布信息4.1万多条,其中8个县(市、区)988个单位共发布信息2.62万多条,市直151个单位共发布信息1.48万多条。广大市民、社会各界人士、关心滁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朋友,可以通过这一网站,方便快捷地查阅《条例》规定公开的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政府工作的一项长期基本制度。全市各级各部门及其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要按照《条例》规定,紧密结合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大力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
一要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要重点宣传好《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重要意义,引导群众学习《条例》,熟悉《条例》,使用《条例》,营造《条例》实施的浓厚氛围。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典型经验、典型做法的宣传报道,特别是要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的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引导群众关心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参与政府信息公开。
二要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条例》执行能力。要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的学习培训,提高他们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要广泛开展公务员政府信息公开基本规范的培训,把《条例》的要求融入业务工作之中,作为政府工作流程的一个重要环节,自觉推行政府信息公开;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深入学习《条例》内容,全面把握《条例》精神,提高执行《条例》的能力。
三要建立健全载体,规范公开内容。各级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及各部门的政务公开机构要做好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子网建设、软硬件配备、信息加载工作。抓好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以点带面,充分发挥示范点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各级图书馆、档案馆和行政服务中心要按照要求,建设公共查阅点。
四要完善各项制度,为实施《条例》提供制度保障。要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明确责任、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进行。建立切实可行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检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健全政府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增强新闻发布的主动性和权威性。
五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条例》的有效实施。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集中力量,认真抓好组织实施。政府和部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加大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所需资金的投入,提供技术和资金支持。各级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要切实担负起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的职责,确保《条例》的有效实施。
政府信息公开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是全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和焦点,是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大举措。《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政务公开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必将会进一步畅通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渠道。让我们继续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维,务实的态度,认真贯彻实施《条例》,深入推行政务公开,为滁州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滁州日报》) 作者:刘飞跃 系中共常委、副市长、宣传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