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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务员精神的源思考
发布时间:2007-01-12 选择字号:
 
    公务员作为治国理政的主体,他承载着管理国家和社会的重要职能,担负着远比普通职业群体更加重大的使命和责任。因此,公务员队伍的能力素质和精神风貌直接关系着党和国家的形象,直接关系到各项社会事业的成败,这就要求公务员必须具有高于普通职业群体的先进性,即“公务员精神”。而这一精神从哪里来,这就是我们今天必须面对而且要破解的现实课题。
 
在对民族振兴的历史责任深刻认识中寻求
 
    公务员精神有着极其丰富的思想内涵和实践要求,因此,我们只有从实质上解读和把握这一精神的精髓,才能对它有更加深刻的认识,才会进一步增强培育和弘扬公务员精神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这正是关于公务员精神的政治认识要求,如果缺乏这种认识境界和高度,培养和弘扬公务员精神必将局陷于低层次徘徊。
    公务员是中华民族繁荣富强、振兴崛起的中坚者、担纲挑梁者,历史赋予的这种使命和责任是任何人无法替代的。回溯历史,中华民族几千年灿烂的文明史兴在明君忠臣群英堂堂,上至雄才大略的秦皇汉武、唐宗宋祖,下到锐意变法改良的商、王、康、梁,人人堪称是不辱民族振兴使命之典范。正如鲁迅先生所说:“我们自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变法的人,这就是中国的脊梁”,正是有了他们,中华民族才有了灿然于人类历史的几千年文明。然而满清王朝的妄自尊大、闭关自守、昏溃无为,泱泱中华大国在侵略者坚船利炮践踏下,不得不在羞辱性“和约”强加于身之后,招致列强更加猖狂的蹂躏和残食瓜分。在对这段悲壮屈辱历史的审视中,无数志士仁人毅然擎起了振兴中华民族的历史重任。他们抛头颅洒热血、前赴后继,以“不成功便成仁”的革命英雄主义精神换来了民族的解放和独立,换来了新中国的诞生。这其中,靠得就是对华夏民族的赤胆忠心,靠得就是对真理追求的执着信念,靠得就是不屈不挠、无私无畏、视死如归的革命英雄主义气节。历史再一次昭告我们,任何一个民族和国家的振兴,必然不能缺少以民族振兴大业为已的栋梁英才。
    新中国诞生后的短短几十年时间里,我们走完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一百年甚至于数百年才走完的路。在求民主、图富强、兴文明的伟大实践中,创造了一个又一个世间奇迹,引得世人交口称赞。所有世纪伟业的成就,靠得就是革命先贤们对祖国和人民的赤胆忠心,靠得就是民族精英们身上体现出来的顾全大局、团结协作、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开拓创新和锐意进取的精神品质。
    改革开放的世纪之交,历史赋予广大公务员更加艰巨的历史使命,而要完成这一历史重任,就必须在深入的学习思考中,树立起强烈的民族振兴使命感。首先,要在深化对荣辱兴衰的民族史学习中增强使命感。几千年的中华民族兴衰历史,就是一部民族脊梁以民族独立解放为已任不懈奋进求索的历史,为人民谋福祉的历史,为中华民族谋发展的历史。我们要通过对中华民族几千年的荣辱兴衰历史的解读,透视其中折射出来的爱国精神、抗争精神和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其次,要在深化对系列伟大革命精神的学习中增强使命感。伟大的事业造就伟大的精神,伟大的精神推动伟大的事业。举世瞩目的万里长征、南泥湾大生产、石油大会战、九八抗洪、抗击“非典”,正是这一次又一次伟大战役才铸就了不朽的“长征精神”、“南泥湾精神”、“铁人精神”、“抗击非典精神”和“九八抗洪精神”。也正是这些弥足珍贵的宝贵精神财富,鼓舞了一代又一代优秀中华儿女,在振兴中华民族的伟大事业中创建了非凡的功勋和业绩,也正是这些精神推动了中华民族的振兴大业。
 
在与现代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能力素质中寻求
 
    能力和素质是构成公务员精神的前提和条件,同时,公务员精神作为公务员先进性的内核,对能力和素质的高要求更是题中应有之意。作为公务员只有具备了与现代化建设要求相一致的能力和素质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也惟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彰显公务员精神。
    那么,当代社会什么样的能力素质才能与公务员岗位相适应,与公务员精神相匹配呢?具体地讲主要体现在“五种本领”上。一是促进发展、推动改革、维护稳定的本领;二是公共行政、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本领;三是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服务群众的本领;四是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本领;五是善于学习、善于调查研究、善于自主创新的本领。然而,当前在我们公务员队伍中能力素质与工作要求不相适应的情况还相当普遍。比如,有的同志理论素养差,看问题办事情就事论事,看得不远想得不深,过于浮浅;有的同志对现代信息技术一窍不通或略知皮毛;有的对法律知识了解甚少,按章办事,依法办事能力弱;有的同志知识溃泛,横向看知识面窄,纵向看知识纵深浅;有的公务员站起来不能讲,坐下来不能写,蹲下来不会干;有的同志不懂得管理,不善于协调,遇到问题惊慌失措毫无对策,等等。要解决好这些能力素质问题,根本的办法就学习和实践。要不断丰富学习实践内容,不断创新学习实践形式,让公务员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实现素质和能力的大幅跃升,并以此展现当代公务员队伍的良好精神风貌。
    就学习实践的内容而言,当前公务员除学好相关的专业知识外还应突出抓好三个方面学习。一是理论学习。“理论上的成熟是政治成熟的基础”,“对理论掌握的深度决定着落实政策和工作的力度”,等等。毛泽东主席曾热切地期望我们党有一百至二百个系统地而不是零碎地、实际地而不是空洞地学会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同志,并指出这样就可以大大提高我党的战斗力,就可以使我们党具有更大的先进性和引领性。所有这些都向我们深刻地揭示了学习理论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二是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特别是《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干部教育条例》等与公务员从事职业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政治民主、政治文明的强烈呼唤中,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日益成为世界各国的施政主流。在这样的背景下,作为国家执法行政主体的公务员队伍,理当成为学法、懂法、用法的模范。只有努力提高法律素质,扎扎实实地实践依法行政,在严格的依法施政过程中推动政治民主与政治文明,才能充分彰显出作为国家权力行使者的先进性。三是扎实掌握好信息技术知识。信息社会、数字化时代呼唤管理的高效率,行政的公正性和透明度。这是时代发展、时代文明的根本特征和要求,我们必须且只有掌握现代信息技术知识和技能,特别是电子政务、自动化办公技术,才能真正成为现代政府文明、高效行政的推动者和引领者。
    从学习实践的方式看。应着重在形成“四制”上下功夫。一是个人研习制。英国政府在其文官训练白皮书中,要求凡进入政府体系的公务人员,必须首先拟制个人学习培训计划,以此来提高自身的能力和素质,可以说这一制度让英国政府获益非浅。实行“个人研习制”,我们也理应如此,就是要求每个公务员在每年年初必须拿出个人的年度研究学习设想、计划,明确学习和研究的内容、进度、成果等内容。部门根据计划定期进行验收,从而使个人研习活动真正硬化起来,更具操作性。二是轮训培训制。近年来,世界各国都把对公职人员的培训作为政府工作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像瑞士的日内瓦大学、苏黎世大学、巴塞尔大学都承担着对公务员的培训任务。而法国已将从事培训工作的公务员从B级提高到了A级。而在我国,近年来虽然设置了一些行政培训学院,但与当前十分繁重的培训任务相比,的确是杯水车薪、难以为济。因此,我们必须根据职业特点和专业知识更新的周期规律,研究确定各行业、各部门的培训计划,要使在职短期培训补充知识信息与脱产进修提高职业技能相结合,真正实现培训不间断,知识与技能更新不间断。三是实行“轮蹲”制。就是要把所属工作人员,有计划分批次地放置到条件最艰苦、环境最复杂的第一线驻点磨砺,定期轮换。四是岗位练兵制。就是在本职岗位上进行主题式、专题式练兵活动,要通过连续不断的专题强化,推动公务员队伍能力和素质不断提升。
 
在与现代文明一脉相承的道德修养中寻求
 
    道德修养是万事之基。因此,现代文明所呼唤的任何职业精神都必然植根于良好的道德修养之中,正因如此,培育和弘扬公务员精神必须从提高公务员的道德修养着手。
    公务员职业应该具备怎样的职业道德修养呢?从思想和观念上讲,就是要看是否具有坚强的政治信念、民族自尊心、自豪感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从个人养成看,就是看是否具有良好的个人节操、尊严、作风,坚强的意志品格,与人为善、谦虚谨慎、光明磊落、艰苦朴素和不断进取的精神;从工作实践看,就是看是否具有求真务实、坚持原则、大局至上、团结协作、以身作则、锐意创新、大公无私、公道民主的工作作风,等等。而这些品德与修养恰恰就是构成和孕育当代公务员职业精神的基础内核。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人的任何思想意识、精神品质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后天的,能够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下通过教育实践、戒规约束、激励引导和自我锻炼不断提高。这就充分说明了通过实践、激励、约束提高道德品质的可行性。因此,当前形势下,培育公务员良好的道德修养应注重在实践这一手段上做文章。
    一是突出在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中培育。首先,要大力推进和拓展争创“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近年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争创“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深受人民群众和广大公务员的好评。像吴天祥、任长霞、张云泉等一大批公务员中的杰出代表,他们身上体现出的崇高精神品德和良好的行为操守在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公务员队伍中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对此,我们应在总结经验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活动的主题,创新活动的形式,让广大公务员都参与到这一活动中来,形成人人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的良好氛围,使人人都成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其次,要积极创新公务员精神主题实践活动。如“重温铁人精神”、“重走长征路”等,让广大公务员在特定的环境中体验和领略富有时代特征的崇高精神。第三,要建立公务员精神品格培育基地。就是要建立好三个培育“基地”。即,“基层锻炼基地”,要有计划地把公务员选派到改革和建设的第一线接受锻炼考验;“典型示范教育基地”,就是要根据实际,有重点地培育一批以公务员道德修养为核心内容的典型示范基地,以轮训形式让公务员在示范基地接受熏陶和磨砺;“红色精神教育基地”,充分利用现有的革命圣地,改革实践桥头堡、发祥地的宝贵资源,有选择地设立若干公务员教育基地,对公务员进行道德修养和精神品格教育。
    二是在法律制度的约束监督中培育。良好的道德修养形成仅靠正面的教育和引导是不够的,还必须用法律制度实施约束和监督,在日本、加拿大和墨西哥用法的形式对公务员的行为举止进行强制性的规范已有相当长的历史。这一做法对促使公务员形成高度的自律意识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而在我国,专门将公务员道德修养以法的形式固定下来尚无先例。因此,我们必须注重公务员道德修养方面的立法,使公务员的道德修养要求更加硬化,更加具有强制性和可操作性。目前,我们不仅要积级推动与公务员道德修养相关法律出台,更要在现有规章制度条件下,充分利用业已实行的《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加强约束和监督,以促成公务员良好的道德修养形成。
    三是在“两手抓”中培育。培育公务员道德和精神,必须实现“树立典型表彰先进”与“鞭挞后进、惩戒违规违纪行为”两措并举,真正做到两者都不偏废。榜样的力量在于引导和激励。我们应大张旗鼓地利用几十年中国革命实践中形成的“长征”等系列精神以及一大批像雷锋、焦裕录、孔繁森、任长霞楷模集中展现出来的崇高品质和高尚精神,激励广大公务员时刻牢记自己的使命和责任,把实践公务员道德修养变成个人的自觉行动。要用高于普通群众的道德标准严格要求公务员,严肃查处公务员队伍中修养缺失、道德失范人员。要注重运用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注重从源头上扼制各种不符合公务员道德修养规范的不良行为,注重在建立预警体系上下功夫。
 
在源远流长的中华吏制历史传承中寻求
 
    追溯历史,中华民族曾有过四千多年连续发展的文明史,其科学技术文化等方面都曾长期走到世界的前列,这不能不说与中国历代的官吏制度有着密切的联系。不可否认,如果没有历朝历代符合当时国情的官吏制度调节,中华民族就不可能有灿烂辉煌的几千年华夏文明。正因如此,中华民族绵延不绝、日臻完善的官吏制度引起了各国关注和仿效。至今有不少国家的机构、职官仍沿用着中国历代吏制的名称:如英国的枢密院、内阁制,美国的五十大洲,日本的中央省及大臣等等。可见中国古代成功的设官分职体制已渗透到外国政府制度之中。长期以来,不少西方专家学者对此都备加赞誉。中国是世界上“政治修良的头等国家”,“人类思想的确不能想象出比中国更好之政府”。[引自邓嗣禹《中国考试制度史》]。“政府机构完备严谨,举世无双”。[引自《巴尔扎克》]。
    从选贤用人制度看。历数各代,从首领“禅让”、选任制,直至科举制,华夏民族先后经历了四十多次较大规模吏制更叠。而每一次吏制更叠都较之以前有了明显的改进,因此,就每一个官吏制度而言都有着它本身的历史先进性、合理性。以战国为例,早在公元前5世纪他们就开始实行了公开招聘人才、广开才源等选拔公职人员的制度。后经察举、策试、九品正中和科举考试制度,几经变革和创新,逐步形成了一套以公开竞争、统一考试、择优用人为突出特点的官吏选任制度,从而促成了古老大国的英才辈出。
    从培训教育制度看。仅以汉代为例,大学者董仲舒在谏劝汉武帝刘彻创办新型养士之所时说:“不素养士而欲求贤,譬犹不琢玉而求文采也。故养士之大莫大乎太学”[引自《中国历代官吏制度》]。元朔五年,汉武帝下诏立太学,“以厉贤才焉”,从此太学创立。太学最初只有50名博士弟子。然而,此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太学规模一直成倍增态势。汉昭帝时有博士1000名,汉成帝时达3000名,到东汉进一步发展,顺帝时太学共有博士总数不下4000人,质帝时竟达3万人。可以自豪地说,这是当时世界上最大规模的培养国家官吏的学校。
    从监察管理制度看。自春秋建立监察官,至明清设立监察道,中国古代先后经历了御史监察官、御史大夫寺、司空、御史三台和监察道等监察体制的变迁沿革。而就每一个朝代而言,其设立的监察制度都有着历史条件下的合理性和缜密性。拿汉代来说,其严密的监察制度突出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系统性。从中央到地方,专门机构和职官(御史台和十三州部、御史中丞和十三部刺史)自成体系。二是监察制度与考核制度的相互渗透。由此,使汉代中央对全国官吏一度“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莫不从制”。三是上下相制,内外相维。汉武帝以后,以六百石级刺史监察二千石级太守等高级官员,形成了一套极其严密的监察体制。
    正是这些日臻完善的吏制体系的繁荣兴盛,才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官吏队伍人才济济、英俊辈出的喜人局面。也正是有了这些国之栋梁,才有了“国而忘家,公而忘私”、“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的忧国忧民之精神,才有了廉洁奉公、求真务实、拼搏进取、舍生取义的精神流传。
    历尽风华而传承下来的古代吏制无疑是中华文明灿烂的瑰宝,它对当今的公务员队伍建设特别是公务精神的培育有着十分珍贵的借鉴价值和指导意义。“历史是有生命的,僵死的记述不能表现那些活泼的生命,全靠我们后人用全新的历史观念去认识它、把握它”。因此,我们必须站在时代的立场分析研究、学习借鉴这些富含历史特色的官吏制度以及由此而催生的官吏品质与精神,这样才能更好地启迪智慧、开阔视野,进而为培育和弘扬当代公务精神奠定坚实的基础。
 
                         (作者:陈锋   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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