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凤阳县工商局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面向“三农”倾情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截至目前,已登记注册大棚蔬菜、双孢菇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 63 户,其中上一定规模、档次的有 5 户,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成为农民增收增效的主要途径。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后,凤阳县工商局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随即成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导小组,设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绿色通道”,从宣传引导、登记便社、帮扶服务、执法护社四个方面着手,积极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为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凤阳县工商局组织各工商所人员深入农村,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相关知识,发放宣传材料 2000 余份,使农民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增强了农民创办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
该局在全县各工商所专门开设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绿色通道”,以最大可能方便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并在注册过程中实行优先受理、优先核准、优先发照等“三个优先”,当场受理、核准,并免收登记费。
在帮扶方面,该局一方面利用合同监管职能,积极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机制,发展“订单农业”,培育“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另一方面实施商标富社战略,加大商标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商标意识,促使农产品上档次、上品牌,提高产品知名度,积极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册商标,为农产品树名牌、创品牌,已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册商标 8 件。同时县工商局还抽调资金近万元,为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制作一整套综合管理制度和配置办公桌、会议桌、椅以及农产品广告宣传招牌等。
为了有效维护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利益不受侵害,凤阳县工商局在各专业合作社设立了12315 申诉举报联络站,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行为,同时,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对农资经营户实行进销货台帐制度,跟踪监督,定期回访,对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热情提供帮助和支持,切实维护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益,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做大、做强和良好发展奠定了基础。
(作者:马顺龙 宫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