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难想象,没有农民的积极参与,未能体现农民主体地位,“新农村”会走向何处。不必讳言,导致“三农”问题的症结之一就在于,农民在某种程度上不具备为自己“当家作主”的权利。由于农民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处于依附和依赖的地位,任由国家和集体大包大揽,农民缺乏必要的自主性、主动性、开放性和创造性,缺少必要的竞争压力和利益动力,从而导致了农业的相对困顿。从这种教训来看,只有充分发挥农民对于自身命运的主宰作用,让农民成为创造财富、成为新农村建设的实践主体和主要推动力量,才能使他们真正成为变革的核心力量,也只有这样,新农村建设始可得以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