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下旬以来,定远县推行交办制、催办制、跟踪问责制三项制度,大力促进机关工作作风改进,强化工作效能,取得显著成效。截至5月6日,全县共交办事件56件,其中工业入园企业帮办事件53件,城市改造重点工程2件,违法占用土地建房查处案件1件。目前,已帮助15个企业建成投产,17个企业开工建设;城市重点改造序时进展良好,违法建房得到有力遏制。
一是实行重点工作交办制。对全县重要工作、重大决策等,明确办理要求,及时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单位,落实到人头。
二是实行适时催办制。凡交办事项被催办的,县直机关按效能建设考核实施细则的规定予以扣分。
三是实行跟踪问责制。对没有按时完成重点工作任务和连续三次受到序时进度责任追究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年度内各种评先评优资格等。
(来源:《滁州日报》 作者:宋德勇 许福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