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质量罚占行政处罚案件的九成以上
凤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本着人民群众生民健康至上的原则,大力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等环节的弄虚作假行为。今年上半年,该局以查处假劣药品的质量罚案件28 起,占整个行政处罚案件九成以上。
药品质量是药品功能和疗效的综合反映,如果药品质量得不到切实保证,就谈不上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为达到保证药品质量这一目的,凤阳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行为规范的同时,大力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生产源头、经营领域、使用环节的弄虚作假行为。对广告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非法添加药品、回收药品、无证经营药品、违法销售容易成瘾制剂的行为以及医疗器械、生物制品、蛋白同化制剂与肽类激素的生产经营等检查。在此次专项行动中,执法人员将变“行为罚”为“质量罚”,由“单纯性抽检”变为“监督性抽验”,强调畅通举报投诉渠道。
2008 年6月24日上午,该局接市长热线转办“关于某人反映梅市药店出售治疗前列腺的药品服用后没有效果,同时反映多数人服用无效果”一事。此事引起该局高度重视,立即派出由局纪检组长带队的三名执法人员赶往现场展开调查。在事先未告知的情况下,执法人员对梅市境内的所有药店展开针对前列腺药品的日常监督检查,但未发现可疑假劣药品。随即与举报人取得联系,询问相关情况,在电话里举报人回答,当时的药品包装已经丢失,现在不知药品的具体名称。执法人员鉴于这种情况,为了慎重起见再次对梅市境内的所有药店进行检查,仍未发现可疑的治疗前列腺的假劣药品,在检查结束时执法人员进一步要求药店负责人要注重药品购进渠道和药品质量。执法人员随即再次与举报人联系向其说明调查处理结果,举报人表示满意。同时就此事调查处理结果向县市长热线办公室作以书面汇报,并承诺将针对这一情况在日后的监督检查中继续关注跟踪。
今年上半年,该局检查单位104 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80 份,立案查处29 起。其中,以查处假劣药品的质量罚案件28 起,占整个行政处罚案件九成以上,既体现行政处罚重点又达到规范市场秩序的目的,有效地保证了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作者: 马顺龙 王定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