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 能 建 设
第 五 期
2006年4月20日
按: 4月20日,市委书记汪国才同志在天长市《关于贯彻落实市直机关效能建设动员大会精神情况的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对机关效能建设做得好、反应快的及时进行宣传。现将天长市的报告摘编如下,供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借鉴参考。
天长市切合实际贯彻落实
机关效能建设动员大会精神
市机关效能建设动员大会后,天长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行动迅速,从组织、宣传、制度、机制等方面入手,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省、市动员大会精神,推动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扎实开展。
一、加强领导,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供组织保证
天长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张勇为组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林长源为副组长的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高诚庚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市纪委监察局。
二、广泛宣传,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供思想保证
一是利用会议宣传。4月6日,天长市召开由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的机关效能建设动员会议,传达省、市机关效能建设会议精神,重点传达了汪国才书记的重要讲话,并就贯彻落实机关效能建设会议精神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二是下发通知。天长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认真组织学习郭金龙、王金山在省直机关加强效能建设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的通知》,把郭金龙书记、王金山省长和汪国才书记的重要讲话发放到各部门各单位。三是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加强宣传。天长市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辟了“机关效能建设之声”栏目,营造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浓厚氛围。
三、出台文件,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供制度保证
天长市委、市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建设,严格执行四项制度和两个严禁的通知》、《天长市行政效能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全市各行政机关和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把提高队伍素质、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机关行为、提高行政效率、加强制度建设、转变机关作风、强化监督机制、严格考核奖惩等八个方面作为机关效能建设的重点。要求市直各行政机关全面推行效能建设“四项制度”和“两个严禁”,实行“办事公开制度、首问负责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严禁“有令不行不作为、有禁不止乱作为”,针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实施管理或提供服务过程中,存在影响行政秩序、行政效率、贻误行政管理、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给行政机关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制定了责任追究办法。
四、编制方案,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供方向保证
为了确保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扎实有序的开展,天长市纪委、市监察局制定了《天长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方案》,按照方案的要求划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4月上旬—4月底,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开展调研,各单位向市效能办上报2005年效能建设工作总结。第二阶段,5月上旬—9月底。组织各单位将经效能办审定的服务承诺和效能建设的相关制度,除在本单位政务公开栏或其他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外,同时在政府网站和电视台集中公示;要求各单位聘请效能监督员,开门评议,接受群众监督,认真查摆问题,并将整改方案报市效能办;市效能办对全市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在全市范围内通报。第三阶段,11月上旬—12月底。市效能办对各单位机关效能建设进行考评,并督促各单位建立机关效能建设长效机制;组织开展问卷调查,了解今年以来机关效能建设开展总体情况;做好机关效能建设总结表彰工作。
五、深入调研,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供基础保证
一是走访企业。天长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张勇,市政府副市长姚志及纪检监察机关、招商局、行政服务中心相关负责同志走访了安徽天康集团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采取“听、看、问”的方式,听取企业投资者和管理者对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和建议,实地考察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详细询问投资发展软环境存在的问题。二是外出考察。天长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张勇带领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赴浙江省舟山市考察机关效能建设开展情况。在深入调研、吸收先进地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初步形成了《天长市行政效能投诉处理暂行办法》、《天长市市直机关公务员绩效考核办法》,并即将出台。
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成员
发:各县市区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