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开展好“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提高案件审判质量,改进审判作风,来安法院向案件当事人送达《案件审判执行工作反馈意见表》。此表的主要内容有:是否接受当事人财物、私自会见当事人、不文明的言行、参加当事人宴请娱乐活动等18种不廉洁行为。当事人填写好后务必及时邮寄“来安法院监察室”收,监察部门根据当事人反映的线索调查核实后作出相应的处理,并将此作为干警年终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 今年1-6月,来安法院已向当事人发放1968张反馈意见表。这一新举措,使全院干警的工作作风得到了真正改善, 既增强了干警的廉政意识,又为当事人监督法院工作提供了有效途径。
(作者:刘慧 单位:安徽省来安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