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今年夏季全省法院系统在抗洪抢险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其中我市明光法院院长孙晓明、书记员樊永河分别荣获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凤阳县法院获集体嘉奖,凤阳县法院纪检组组长宫恒勇获个人嘉奖。
(来源:《滁州日报》 作者: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