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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村干部档案管理制度的意见
发布时间:2008-09-19 选择字号:

组组字[2008]4号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

       为全面准确掌握村级干部基本情况,切实加强村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育管理、考核监督和激励保障,进一步提高村干部规范化管理水平,现就建立村干部档案管理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要建立档案。各地要利用第七届村民委员会和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结束的有利时机,本着实事求是、全面准确、逐步完善、统一管理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村干部档案。要统一建档对象。建档对象主要为在职的村“两委”成员,各地也可对村级后备干部、离职享受生活补助的村干部建立档案。要统一建档内容。要以县(市、区)为单位对建档内容作出统一规定,建档内容主要为村干部履历表,各类考核、鉴定和民主评议材料,学历档案,党团材料、奖惩材料、任免文件等。各县(市、区)要统一印制村干部履历表。表格中,要有本人姓名、性别、民族、籍贯、政治面貌、学历、出生年月、健康状况、社会关系、奖惩、待遇情况、有何特长、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二要规范管理。要建立村干部电子档案(村干部履历表)和纸质档案,电子档案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无误后,由县(市、区)委组织部、乡镇分别存档。纸质档案实行一乡一柜、一村一档、一人一袋,由乡镇明确专人负责,统一保管。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档案,县(市、区)委组织部备案一份。要及时更新档案内容,对村干部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材料,在年度考核结束后,连同考核材料,补充到村干部档案袋中。乡镇对村干部进行调整的,要及时建立档案,并按规定上报。需要对村党组织书记进行调整的,要事先与县(市、区)委组织部通气。今后,村干部提拔使用、兑现各种待遇一律以档案原始记录为准。要建立健全村干部档案借阅登记、保密安全、档案设施维护等规章制度,确保档案工作管理有序,发挥作用。要严肃惩处违规更改档案行为。

       三要精心组织。村干部建档工作由县(市、区)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各乡镇具体实施,于10月底前完成。乡镇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乡镇组织委员是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把这项工作做实做细。县(市、区)要制定工作计划,统一规范要求,精心组织实施。乡镇要抽调专人,切实做好村干部信息资料的收集、填写、审核、建档等工作。要确保村干部档案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对建档的村干部档案内容,要在村务公开栏上公示。要加强对村干部建档工作的督促检查,把村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纳入“三级联创”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检查考评一次。要深入宣传发动,使广大村干部积极主动参与进来,确保这项工作取得实效。

       村干部电子档案以县(市、区)为单位于10底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中共滁州市委组织部

2008年8月27日

(来源:组织二科/本站编辑:徐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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