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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幢违建楼房被依法强制拆除
发布时间:2008-09-19 选择字号: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执法人员对三幢违法建筑依法拆除。李晓村摄

 

918早晨6时,市城管执法局3个支队的全体执法人员,对3幢违法建设楼房进行依法强制拆除,到下午违法建筑被全部拆除。这是我市依法推进大滁城建设采取的具体行动。

  滁州市金石装饰有限公司在担子工业园未取得建设规划审批手续,擅自建设别墅3幢,市城管执法局今年83日对该公司以法人违建立案查处。经调查发现该公司建设的3幢别墅面积840平方米,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属于违法建设;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对该公司依法下达了相关执法文书,并于88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公司在接到处罚决定书后3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设。3天期限届满后,该公司并没有主动拆除3幢别墅。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以及滁州市监察局对该违法建设限期拆除的监察建议,市城管执法局向市政府就该3幢别墅强制拆除进行请示后,经批复按照市监察局的监察建议书提出的意见组织实施。

  市城管执法局对这次行动十分重视,制定了强制拆除违法建设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安全、拆除、医疗、信访、交通、监督、后勤等小组,各司其责,分工负责;市监察、公安、卫生、规划、土地、新闻等部门和南谯区、腰铺镇政府通力合作,确保了拆违行动顺利进行。

 

(来源:《滁州日报》 作者:张杰/本站编辑:徐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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