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2024年县级纪委监委公务员专项招考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和省考录公务员工作安排,现将滁州市2024年县级纪委监委公务员专项招考资格复审、面试等后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方式、时间
1.方式:对入围面试人选(名单详见附件1)的资格复审采取网上审核材料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须将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的电子照片或电子扫描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职位代码发送到指定邮箱(详见附件2),图片要求边框完整、字迹清晰、亮度均匀。
2.时间:报考者须在2024年9月12日18:00前将资格复审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所需材料
1.所有报考者均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2024年毕业,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者,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证明应包含本人基本信息、院校、系、专业、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个人学业完成情况、能否按期毕业等内容)和有关证件材料(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办理资格复审。至2024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须提供《招考公告》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学位证书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2.报考要求“中共党员”职位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证明应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入党时间、预备党员或者正式党员等内容)。
3.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存放单位出具的存放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士兵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附件3,自行下载打印签字)等材料。
4.报考要求“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职位的,须提供证书。其中,已通过相关考试,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可凭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24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证书,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面试
1.缴费确认
被确认复审合格的报考者,应在9月13日17:00前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缴纳面试费用。缴费成功的即视为确认成功,取得面试资格,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按程序递补下一名报考者资格复审。递补的报考者应于9月14日16:00前完成网上缴费确认。
2.通知书打印
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者可在9月19日12:00后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打印面试通知书和《报考者面试须知》。
3.面试方法、时间、地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统一于9月21日—22日在省直考点进行,具体面试日期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其他事项
1.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递补工作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面试实施期间出现人选缺额的,不再递补。
2.报考者自愿放弃资格复审及后续考录环节的,请填写《放弃资格复审声明》(附件4),在资格复审前主动向资格复审部门提出(联系电话详见附件2)。
3.后续考录信息将陆续在滁州先锋网、“滁州先锋”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及时主动了解并保持通信通畅,做好后续准备工作。
附件:1.滁州市2024年县级纪委监委公务员专项招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滁州市2024年县级纪委监委公务员专项招考网上资格复审邮箱
4.放弃资格复审声明
滁州市公务员局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