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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滁州市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二阶段体检确认、心理素质测评有关事项的通知
[ 字体: ]作者:滁州市公务员局   发布日期: 2026年05月19日

根据省、市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滁州市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二阶段体检确认、心理素质测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确认

(一)确认对象

滁州市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二阶段面试职位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职位体检人选。

(二)确认时间和地点

时间:5月23日上午9:00—11:00。

地点:滁州科技馆一楼报告厅(龙蟠大道99号政务中心西北角,从北门进)。

(三)确认方式

报考者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2寸彩色照片1张,现场预缴体检费用、填写个人体检信息、领取《体检通知书》。

(四)体检时间

5月24日,报到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体检通知书》。

(五)注意事项

1.体检确认须填写个人信息并签字,请报考者务必准时参加,领取《体检通知书》后请仔细阅读《体检须知》和《体检注意事项》。

2.无故逾期不参加体检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选自愿放弃体检及后续考录环节的,请在体检确认前主动向市公务员局提出。

二、心理素质测评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参加体检后还须参加心理素质测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心理素质测评通知书》。

考务政策咨询电话:0550-3022415


附件:滁州市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二阶段体检确认人员名单

  

 

                                  滁州市公务员局

                              2026519